3月17日,集團黨委第一巡察組在川投大廈召開巡察房地產公司黨支部情況反饋會。省紀委監(jiān)委駐川投集團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集團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明舟,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孫前元出席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中辦2021第62號文件《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精神,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反饋了巡察意見。
李明舟代表集團公司黨委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就加強和落實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巡察本質上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的政治監(jiān)督,重點在于發(fā)現(xiàn)和推動解決影響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性全局性問題,根本任務是督促全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確立”“兩個維護”,突出的是政治監(jiān)督。集團黨委第二輪巡察正是結合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對下級黨組織開展的常規(guī)巡察,以此形成巡視巡察上下聯(lián)動的工作格局,打通全面從嚴治黨的最后一公里。
他強調,巡察整改要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壓緊壓實黨組織主體責任、紀檢監(jiān)督職責。要對標對表、走深走實,貫徹“發(fā)現(xiàn)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fā)展”的巡視巡察工作方針,踐行“聚焦問題逐一整改、舉一反三深入整改、建章立制源頭整改、注重實效認真整改”的四個判斷標準,做到整改方案要細、舉措要實、問責要嚴、實效要好。要融會貫通、守正創(chuàng)新,堅持邊學習、邊調研、邊工作、邊總結的“四邊”工作法,緊扣企業(yè)實際,勇于破解難題,以高質量的巡察整改,推動企業(yè)實現(xiàn)高質量發(fā)展。
他要求,房地產公司黨支部要本著不躲避、不推諉、不懈怠的態(tài)度,對巡察反饋的意見認真研究、消化吸收。支部書記要擔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種好自己的責任田,以上率下、親自抓,對照反饋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拿出務實舉措,在整改落實上見真章,切實維護政治巡察的權威性、嚴肅性、有效性。
為進一步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孫前元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提出四點建議:要以講政治的高度,認清巡察重要意義;要以嚴肅認真的態(tài)度,強化整改責任落實;要以求真務實的作風,逐項抓好整改任務;要以抓鐵有痕的勁頭,強化跟蹤督辦力度。
房地產公司黨支部書記王海洋作表態(tài)發(fā)言。
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紀委辦公室、黨委巡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第一巡察組組長、副組長、聯(lián)絡員;房地產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班子其他成員、各部門及所屬公司參加會議。